教师的行政处分包含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五类,执行依据为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3年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不同处分对应明确处分期限,会直接影响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撤职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担任管理职务的教师,普通专任教师不适用该处分,民办学校教师参照执行处分种类,但人事解除规则按聘用合同办理。

教师的行政处分具体种类

警告是最轻等级的行政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多用于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不会下调岗位、工资,处分期满自动解除,处分记录留存于个人人事档案,不会直接丢失教师资格或者工作岗位。

记到处分期限12个月,适用于情节较为明显的师德、工作履职违规,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处分周期内不能申报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绩效待遇同步核减,即便处分到期解除,本次处分的档案记录依旧长期保留,后续评优评先会受到约束。

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限24个月,面向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执行时下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同步下调对应岗位工资待遇,处分全程不得参与职称评聘、岗位竞聘,期满解除处分之后,也不能直接恢复到受处分之前的岗位等级,需要按照单位岗位竞聘规则重新竞争上岗。

撤职只针对行政机关任命、兼任学校行政管理岗位的教师,普通授课教师不适用该处分,处分期限24个月,撤销对应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同步做降级处理,免去校长、主任等管理岗位,保留教师身份,但是管理职权全部取消,工资待遇同步下调。

开除是最重的行政处分,处分决定生效之日就解除人事关系,直接清除事业单位编制,丧失教师岗位,教师资格按对应规定予以撤销,被开除之后无法再次进入公办事业单位教师序列,该处分适用于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纪违法情形。

教师行政处分与其他处理区分

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不属于教师的行政处分,属于配套其他处理手段,不会记入正式人事处分档案,仅作为内部教育警示,很多单位会在正式下达行政处分之前优先使用这类手段处置轻微问题。

处分种类处分期限核心影响范围适用教师群体
警告6个月取消评优优秀资格全体公办教师
记过12个月考核不合格,暂停晋升职称全体公办教师
降低岗位等级24个月降岗降薪,限制岗位竞聘全体公办教师
撤职24个月撤销行政职务,岗位下调行政任命管理岗教师
开除无周期,即时生效解除人事编制,撤销教师资格全体公办教师

处分解除不等于档案记录消除。

处分解除之后晋升岗位、职称不再受本次处分约束,但处分决定书材料会永久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后续政审、岗位核查环节可以查阅到该记录。公办学校教师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作出处分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的行政类处分参照这套种类,但劳动关系解除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教育部门可单独对民办教师作出师德处分,不直接强制解除用工关系。教师如果同时是中共党员,发生违纪行为,除行政处分之外,还会同步配套对应的党纪处分,两套处分分别归档,互不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