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属于哪个部门要区分设施建设运维与水质排污监管,城镇污水厂建设、管网运维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出水水质、排污许可、环境执法归生态环境部门;工业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全部监管事项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据为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仅城镇生活污水厂适用双部门分工,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多数由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

污水处理部门分工明细

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分为两大管理板块,权责划分清晰。

业务事项主管部门适用范围
污水厂、管网建设、运维考核、污水处理费征收住房城乡建设局(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市政生活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
出水水质监测、排污许可、环保处罚、排污口审批生态环境局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含市政厂与工业自建站
工业企业内部废水预处理、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态环境局工矿企业生产废水处理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村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这条分工边界仅针对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不能套用到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上。

办理业务对应主管单位

你申请污水厂立项、管网改造、运营考核、收取污水处理费,直接对接住建局排水管理科室;办理排污许可证、水质在线监测、环保验收、超标排污处罚,向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科室提交材料。

项目立项阶段,发改部门负责投资审批,不承担日常监管职责。

标准执行依据

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牵头修订,水质执法以这份国标作为判定依据。

工业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前,必须预处理达标,该条款由生态环境部门前置监管,住建局只负责接纳符合进水要求的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