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一座庙,不毁一门亲”揭示了中国人对婚姻的哲理:婚姻是可以高于信仰的。
笔者无法解释为何会有这样的一句话,在古老的、迷信的中国,竟然将婚姻看得比信仰更高。感慨之余对照了一下现代一小部分甚至是一大部分人对婚姻真谛的蔑视。是的,或者现在许多传统的中国式婚恋“牺牲了”“就义了”,所以成就了更强大的离式“婚姻”概念,在这里强调的是“反正是我家的事儿,我说离就离”这样的概念。
在现代,婚姻是自由了,是可以结婚再离婚,离婚再结婚。但是不能因为这样,就淡漠了“婚姻”这个词的真谛。婚姻造就的,是一个极为细小的社会细胞;社会所折射的,是群体的素质。和谐社会从某个片面来讲,其实就是和谐的家庭、和谐的生活环境、从小说大了去,就是整个社会的和谐。
离婚这个话题,在许多人脑海里呈现的肯定是一片狼迹的画面:在夫妻俩闹离婚扯皮打架的同时,夹杂着小孩的哭声。然后是俩个人的沉默,伴随着一种冷暴力。随后,一个家庭就这么破灭了。破灭得彻彻底底。
在八十年代,笔者住在四合院里,简陋的青砖瓦房,一棵开得如斯饱满的梧桐伫立在庭院正中。清晨的空气老是飘荡着梧桐的芬芳。那个时候的人们,还在保守着接受“离婚”这样的一个事件,可它就是一个事实,一个新鲜事物,总要被替代,被人们所接受。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天早晨,梧桐依旧芬芳;庭院外却少了一份宁静。看见一堆人拥拥挤挤地往一个方向走,其中有个男人一直在喊着“我要离婚”,他被几个民警带进了公安局。
当时司法局没有独立的办公室,于是办公地点就设置在公安局。笔者是在公安局旁玩大的,对里面的陈设是再熟悉不过了。司法局办公地点在公安局进门大厅的左手边,右手边就是公安局办公室。
那男人穿过大厅往左边走了,他的脚步声是那么凝重;象一个塑料瓶子在空旷的街道上打滚一样,毫无章法却越发地具有引申意义。
第一次,他穿过走廊的时候,我记得是个阳光还不错的早上。我只看到他进了公安局,可没见他出来,至于他是否出来,我不得而知。但是他绝不止只去过一次。
第二次,我又看见他进了公安局,那是个阴云密布的下午,他披着雨衣;门口的守卫只问了句:“是来离婚的?”就放他进去了。我站在门口,愣生生地等他出来。这次,我等到他了,他的脸色铁青,象被火烧过的生铁,放进了冷却盆里冷却了之后,再拿出来一样,那种肉赤赤的样子看得让人如履针毡。
第三次,也许那不是真正的第三次,因为我或许漏掉了他某次的到访。但是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那是个看不清楚天也不记得是怎样一个具体细节的下午。他到了公安局,我不知道他进去遭遇过什么,但是,我知道他出来了。当时公安局里很混乱,大概是因为另外一桩离婚的事情闹得鸡犬不宁。他出来的时候,背景是一团混乱的公安局门口,他只说了三个字:“离婚了”。然后就倒下去再也没有起来。笔者当时年纪尚幼,吓得撒腿就跑。后来我才听老人们说,他进了疯人院。
在八十年代,人们根本是不能接受离婚的,要离婚困难重重。离婚了人却疯了傻了,这是铁铮铮的事实。在那个时候人们对“离婚”显得那么不可理喻。但是现在,人们对离婚的认识更理性了,法律也变得更人性。
今天,离婚实在是一件太普通的事情,普通到甚至连笔者都感到发指的地步。
一对年轻夫妇交头接耳地来调解员这里要求要离婚,让调解员帮忙办理。这很让人费解,两人看起来感情很好,为什么要离婚?回答是:“单位里分房子,如果离婚了可以分得两所住房”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套话题。
一对年轻夫妇手挽着手进了法院,要求离婚,问原因,回答是“性格不合。财产没有、小孩也没有,结婚才一年。(其实一年都不到)有什么小孩?有什么财产?”这是这个世纪的新生事物。法庭替他们办理了离婚事宜,他们再手挽着手,卿卿我我地走出法院。留在法院案面上的,是一本广州家庭委员会发给的结婚证书装裱盒子。都有“买椟还珠”一说,如今的这段婚姻就连“椟”都不要了。
是笔者不得不承认离婚是一件好的,值得倡导的事情,毕竟人们都在寻求幸福。但,是否也该对婚姻有个好的看待点呢?笔者想,离婚不该是被放任的吧。幸福永远不会是眷恋离婚,更不会从离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