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帮家里人跑案子的时候,满脑子都在搜诈骗罪谅解书减刑多少,网上各种说法乱成一团,有人说拿到谅解直接少判两年,还有人说谅解书就是一张废纸,法官看都不看。那段时间来回跑被害人家里,反复沟通退赔金额,以为只要把谅解书签下来,刑期就能按某个固定数字往下砍,现在回头看,完全想简单了。
案子里涉案金额不算小,一开始预估的量刑区间摆在那里。最开始找律师的时候,也以为谅解书有统一的减刑幅度,对方跟我说,不存在一个写死的数字,能不能减、减多少,要看一堆条件绑在一起。被害人愿意出具谅解的前提,是全额退赃退赔,把损失补上,这个是大前提。只拿到谅解但是钱没赔到位,文书的分量会轻很多。
当时就犯了这个错。先急着去谈谅解,退赔金额没谈拢,被害人不肯签字,来回拉扯了快一个月。后来才反应过来,谅解书的权重,和被害人本身的态度、有没有报案时的激烈陈述,还有涉案人是不是初犯、有没有自首,全部绑在一块。同是诈骗案子,有人拿到谅解只降了几个月,也有人直接往下调一档量刑,差别大得离谱。
这只是我的个人感受,不是标准答案。
同看守所里碰到另一个家属,他家那个诈骗案,金额比我们这桩低,主动把钱全部退给受害人,对方自愿出具谅解书,加上当事人主动投案,最后量刑往下减了一年出头。旁边监区还有一个,拿到谅解,但属于多次诈骗,之前就有案底,谅解带来的减刑幅度就很少,只有两三个月。那时候才明白,谅解书属于从轻情节,不是必然减刑,更不是有固定折扣。
庭审前法官看过材料的时候,提过一句,谅解书核心作用是证明被害人损失被弥补,矛盾得到化解,社会危害性降低。不是拿着这份文书就可以按固定比例扣刑期。如果是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数多,只拿到其中一两个人的谅解,剩下被害人没有谅解,这份文书能起到的作用会被压缩。
还有一点很容易忽略,谅解书本身的内容也会影响。有的谅解书写的很简单,只写愿意谅解;有的会写明全部款项已退还,自愿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处罚,后者的效果会更好。当初准备文书的时候,就特意和被害人沟通,把退赔完毕的内容写清楚,还让对方写明不再追究民事方面的责任,签字按手印,留存好转账凭证。
开庭之后,判决下来,对比最开始的量刑建议,确实降了,但远远达不到网上传的那种大幅度减免。事后律师解释,量刑的时候,法官是综合全部情节一起考量,谅解只是其中一项从轻情节,单独拿出来,没法算出一个固定的减刑数值。很多人会把退赔和谅解混在一起,其实退赔是一件事,被害人出具谅解是另外一件,两件叠加起来从轻效果才会更明显,只做其中一件,效果会大打折扣。
那段时间最懊恼的一件事,就是最开始轻信网上那些固定减刑数字,花了很多精力去纠结能少判多久,没有优先把资金准备好落实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