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费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只有与经营收入相关、真实合理且取得合规凭证的支出才能税前扣除,工资薪金、社保、办公费、房租、差旅费可全额扣除;福利费、招待费、广告费存在比例上限,超限额部分当年不能抵扣;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小额零星个人支出可凭收据入账,无票支出不得随意抵扣;股息红利、税收滞纳金、行政罚款一律不得扣除,小微企业与一般企业执行同一套扣除标准,仅税率存在差异。
一、可全额抵扣的费用项目
合理工资薪金,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年终奖,只要实际发放、签订用工合同,可全额抵扣。
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按社保部门核定标准缴纳的部分全额扣除;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仅工资总额5%以内可以抵扣,超出部分不能扣除。
经营类实付支出:房租、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耗材、运输费、装卸费、法律咨询费、审计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只要取得发票且用于生产经营,均可全额抵扣。
借款利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利息,无需限额直接扣除;向其他企业借款,仅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可以抵扣。
资产支出:单价500万元以内的设备、器具(不含房屋建筑物),2024至2027年可一次性全额计入当期费用抵扣,不用逐年计提折旧,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二、有比例限额的抵扣费用
| 费用项目 | 扣除限额标准 | 超额处理方式 |
|---|---|---|
| 职工福利费 | 工资薪金总额14%以内 | 当年不得扣除,不能结转 |
| 工会经费 | 工资薪金总额2%以内 | 当年不得扣除,不能结转 |
| 职工教育经费 | 工资薪金总额2.5%以内 | 超额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 业务招待费 | 发生额60%,且不超过营业收入5‰ | 当年不得扣除,不能结转 |
|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 营业收入15%以内 | 超额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业务招待费包含餐饮、客户礼品、接待差旅,员工团建餐费计入福利费,不计入招待费,避免占用招待费额度。
三、凭收据即可抵扣的小额支出
向无税务登记的个人采购货物或服务,单笔支出不超过1000元,不需要代开发票,写明姓名、身份证号、项目、金额的收款收据就可以入账抵扣,超出该额度必须取得税务发票,这条规则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四、绝对不能抵扣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行政罚金、没收财物损失、与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股东分红、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无论有无发票,均无法税前抵扣。
五、凭证合规的硬性边界
所有抵扣费用必须匹配业务合同、付款流水、对应票据;跨年费用不能随意计入本年度成本;预提的准备金,没有实际支出的,一律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