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先生的邻居一年多前紧邻他家卧室建起了个小花坛,半年前开始,卧室受到花坛潮气的浸蚀导致墙体受潮、发霉、墙皮脱落,因先前有过摩擦,气愤的海先生又不愿向邻居表达自己的意见,希望记者转达他的意见和赔偿要求,否则将诉诸法律。
8月3日,记者来到位于我市山阳区解放东路2号院平房1号的55岁的海先生家里,海先生居住的这套平房有60平方米,已经住了15年了。可是半年前多他遇到个烦心事,有过隔阂的邻居一年多前紧邻他家卧室墙壁建起的一个花坛,经过半年来潮气长期侵蚀他家卧室的墙壁,导致墙体受潮、发霉、墙皮脱落。记者站在海先生的床上,隔着玻璃窗看到,在邻居家的小院里,紧邻海先生卧室垒起了一个二三十厘米高的小花坛,拐角处还建起了一个小水池。
因海先生十几年前就因邻家养狗养鸡而发生过矛盾,那时,整天鸡鸣狗吠的,吵得海先生和儿子无法入睡,而儿子又恰逢高考。海先生向邻居提出意见,并告到了邻居的单位,最后,邻居把鸡和狗都转移了。但三四个月后,邻居家又开始养狗,海先生再次交涉无果。海先生说他家平房房顶的下水口也被邻居家堵塞住,导致小卧室天花板漏水,墙壁斑斓一片。因鸡鸣狗吠产生的噪音导致的纠纷,让两家从此结下了疙瘩,所以,这次海先生就不愿张口向邻家表达意见,他只是托记者转告,让邻家赔偿经济损失两万元。海先生还说,因为卧室潮气太重,他还落下了风湿病,不能再在卧室睡觉,早已经搬到客厅休息。
8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先生的邻居家敲门准备采访遭到拒绝,邻居说:海先生有什么事可以自己来,没必要叫记者转达。记者只好找到海先生,海先生却不愿出面找邻居提意见,只是说下一步准备起诉邻居,索赔两万元经济赔偿,这两万元经济赔偿包括:因潮气侵蚀导致无法入睡卧室,身体因此落下风湿病,墙体、天花板被浸蚀的一片狼藉需要花钱整修等。
经记者再三劝说,海先生终于答应找邻居告知,8月5日早上,海先生来到邻居家,对一位女主人说:“因为你家的花池导致我的卧室墙壁、被褥受潮发霉而无法入住。”女主人回答说:“这跟你家的房屋朝向有关系,你的卧室不向阳。不行我们把花池拆除!”海先生说:“我的卧室朝阴,我住了14年咋不受潮发霉?我花一辈子积蓄买下的这所房子,却让我心里添堵,卧室不能住人!你们光拆除花池,那我的损失咋算?”最后,女主人答应后天跟丈夫商量一下给海先生答复。
记者咨询了河南敬事信律师事务所左爱萍律师,左爱萍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海先生与邻居之间为相邻关系。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通常我们所见到的相邻土地使用关系;防险、排污关系;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等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此,我国《物权法》在第七章相邻关系第84条等相关条文中也有相应的规定。
左爱萍律师还谈到,在本案中,首先得查证一下海家墙体受潮、发霉、墙皮脱落以及海家天花板受潮的原因,是否与邻居家的修建花坛及水池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此,应当通过权威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后,才能得出结论。如果经鉴定,海家的墙体受潮、墙皮脱落确实是由于邻居修建花坛和水池引起的,依照法律规定,邻居家应当对给海家造成的财产损失及海家人健康权受损承担赔偿责任。
邻里和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自古就有“远亲不如近邻”之说。在此,左爱萍律师建议相邻各方,在对自己不动产的行使使用、占有、收益、处分权时,一定要遵从“予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古训,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斟酌各方利益,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摩擦。同时,对自己的权利行使时还要有所节制,相互尊重邻人的权利,兼顾邻人的利益,不能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另外,在遇到问题时,一定要做到互谅互让,妥善解决邻里之间的纠纷。
邻家建花坛带来的烦恼
2026-11-03 15:43:5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