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给家里打电话,爸爸说那个谁向他要我的电话,我赶紧将话题岔开了。可爸爸并不明白我已经不想再听别人提及他,于是他又重复说了一遍,我说不用理他,说完就将电话挂了。挂了电话,心里竟有些不平静。
我知道自己一直没有忘记他,毕竟他是我唯一真正喜欢过的男士。可我也知道自己对他已经没有了爱情。
或许每一段初恋都是刻骨铭心的,因为是第一次,因为很真挚,很纯洁,或许还因为不成熟,没有结果。
如果是现在遇到他,决不可能喜欢上他,我无数次地对自己说。可即便如此,也只能是庆幸没和他走到一起,却并不能将曾经的感情一笔勾去。
跟所有的青春少女一样,我曾经也有“英雄情结”吧。所以小学时面对副班长羞涩的暗示我毫不理会;初中时面对有些流气却并无勇气的那位男生的追求,我扬长而去;高中时面对那位略显委琐的男生的深情目光,我视若无睹;大学时面对那位只敢托人给我递情书的男生,我嗤之以鼻。
可他怎么能算是“英雄”呢?最多也只能算是比较勇敢吧。但当时的我就愣是将他当英雄似的看待。初恋,真是茫目啊!
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可绝不是那种青梅竹马型的。事实上,在我们迄今为止的生活中,我们的关系是仇人——恋人——熟人。前后两种关系维持的时间最长,中间的恋人关系事实上只维持了三个月。
小时候我把他当仇人。他不爱学习,专门调皮捣蛋。我则是典型的乖学生,功课门门优秀。或许是出于妒忌,或许仅仅是调皮,他常在我回家的路上拿石头砸我,使我每天都生活在痛苦和恐惧之中。于我而言,他实在是我童年生活的梦魇。
渐渐大了,他不再欺负我了,可在我的心里他绝不是什么好人-----学习差、胆子大、惹是生非、打架斗殴。初中没毕业,他出去打工了。我庆幸他从我的视线中消失。我念高二时,他奶奶病重,他回来探亲。那时我们见了一面。那是夏天吧,几年没见,他长得高高的,皮肤白白的,说话斯斯文文的,从外表到气质都与以前判若两人。他说他得知奶奶病了,忧心似焚,回来的火车上一路祈祷奶奶能长命百岁;他说他以后要建一个跨国公司,专门搞贸易;他说他们打工的工厂按省份分为几派,常常打架,他每次都会去,为了义气。现在看来这些无非是少年人的幼稚举动,可当时的我竟将他看作了侠骨柔肠有着大志向的“英雄”,由此彻底颠覆了他以前留给我的恶劣印象。也许从那时我就对他暗生情愫了吧。
念大二时,某晚宿舍的卧谈会上,大家谈论着自己的恋爱经历,只有我的感情似乎是一片空白,我开始思索以往的生活,突然间他的影子浮现于脑海,并且挥之不去。于是以前的情愫转化为了非常明确的情感。我开始有了一份牵挂。
这时,他已经结束了打工生涯,回家经营一个比较大的鱼场。暑假收假的前一天,他邀请我去他的渔场玩。我去了。但没想过借机表白,在感情上我是个内敛而含蓄的人,我宁肯让对方慢慢地感觉到我的爱。那天天气晴好,我们登上一条喂鱼的小船,他坐在船头慢慢地划,我坐在船尾看着水中的鱼,偶尔也用手拨弄一下水。我们随意地聊着。后来他说他遇到过许多女子但都不如意,象我这样聪明而真诚的女孩子太少了。我说我只会读书,其他的都不会,现在就业压力又大,毕业可能就意味着失业。他说他可以开个小店,让我照看,这样我也会有许多的时间看书。我们没有把话说得更明白,更深入,但这层窗户纸却未破实破了。
后来他用摩托车送我回家,乡间的路是不平的。他总是尽量选择平坦的路,车速也非常的慢。我感动于他的细心爱护。事实上后来有人比他更细心的爱护我,可我却没有任何感觉,是我成熟了,还是已经失去了善感的心呢?
我第二天就返回学校了。我们常打电话,也常写信。我第一次非常地想念一个人,想跟他在一起。一个月之后,我又回家了。我决定向双方的父母公开我们的关系。这既是对父母的尊重也是对这段感情的尊重。因为我们的差距实在太大。这种差距不只是学历上的。他本身的行为上也有些劣迹:加入帮派,沾点赌博,可能还曾混迹于烟花柳巷。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否会同意,更不敢想象乡邻知道我两在一起之后会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可我还是决定去面对,这份感情给了我力量。幸好我的父母很开明,他们只是有些担心却并没有反对。
第二天他来我家,看得出来他是精心装扮过的。穿着新衣服,头发上弄了点摩丝,甚至还喷了香水。如果现在有男人抹着摩丝喷着香水,充满奶油气的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倒吸一口冷气后拔腿就跑。可那时,我为他的装扮而欣喜。是那时的审美眼光有问题,还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呢?更大的可能是后者。那天我父母都赶集去了。他问我是否告诉过我的父母了,我说是的。他说难怪今天我妈见到他时绷着脸呢。我说我妈本来就不苟言笑的。他问我父母是否同意。我说是的。这时我妈回来了。他慌忙站起来,他说他害怕我妈,得赶紧走了。望着他的背影,我心里涌过一阵暖流。他以前从不怕我妈,而且我也没见过他怕过任何人。他对我妈的畏惧是基于对我的爱。直到现在我还坚信这一点。也许也正因为我相信我们曾真心相待,所以才一直保有这份回忆。也才始终不能平淡对他。
我返校那天他说要送我去学校。我很高兴。我妈送我去坐车。临上车时,他偷偷将一张纸条塞在我手里,说是渔场临时有事不能送我了。我很失落。到车上,我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着四句话,十六个字。我已记不清原句了,只记得意思是说我们的感情会天长地久。这十六个字肯定是他自己写的,因为毫无文采可言。但是对于他那样的知识水平来说,若非有感而发,在仓促之间是绝不可能写出这样对仗工整、情真意切的文字来的。这十六个字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每想起这件事便觉得温暖。对于热爱文学的人来说,文字的表达总是更深入人心。就正如张洁《无字》中的女主人公吴为一般,被一首诗缴了械,从此为那个男人肝脑涂地。可惜许多的男人不懂得投其所好,或者说根本不愿意花心思去投女人之所好。所以有人会送给我硕大的99朵玫瑰,有人会给我买个大蛋糕,但却并未认真想过我是否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初恋动人,因为我们用整颗心去爱。
可谁能想得到,他曾许诺的天长地久在两个月之后就曲终人散了。
回学校后的两个月间,我给他打电话,无论多晚,他都在
遥望初恋
2026-09-23 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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