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红袖添香”网站下读到一篇写疯子的散文:《二哥》。“二哥”是作者对那个疯子的称呼。起初,“二哥”时疯时醒。他疯名在外,大人小孩都敢在他跟前耀武扬威。有一次,他被醉汉们打得头破血流,险些丧命。打那儿以后,他见人就怕。在他受伤的日子里,有个女疯子靠近他,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疼爱他,最终水到渠成,他们梳洗得干干净净决定去领结婚证,民政局的办事员奇怪地看着他们,设下圈套“整理市容”。奸诈的正常人把他们分别骗进两辆驶向相反方向的大卡车,等到他们明白过来,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已经无济于事,汽车呼啸着绝尘而去。
读罢这篇散文,我不寒而栗。所谓的正常人在所谓正常的旗号下,嚣张地行走在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任意蹂躏本可健全的同类,难道这就是人性?
提起疯子,我们马上就想到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这篇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通过一个强迫病人的视角发现数千年的中国社会原来是“一场吃人的宴席”。今天,我循着先生的思路,换个方向,从健康人的角度审视疯子,亦可读到别样的人生。
我时常在想,现在大街上的疯子少了,大多数人的精神就正常了么?盘点发黄的记忆,说几个疯子的故事吧。
小时候,当我调皮捣蛋的时候,妈妈就吓唬我:再不听话,就把你送给牛花佬做娃娃。牛花佬是我们当地非常出名的疯婆子。现在想来,她当初约莫三十多岁,时常穿一身黑,所以,给人感觉很老。阳光灿烂的日子,她就会来村里讨饭。那时民风淳朴,大伙儿都会给她几口饭吃,几件旧衣服穿。她一来就坐在我家门前空地中央的石头上,一大堆人围着她,看着她吃饭,问这儿问那儿。她虽然精神失常,但是衣着不甚肮脏,可见她原本是个光鲜的人。她总耷拉着眼,哭丧着脸,口里絮絮叨叨。我一看到她就躲得远远的。据说她还是一个高中生哩,由于婚姻不顺心,导致精神崩溃。最后一次从别人嘴里听到她,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天的傍晚,有人看见她爬在粮站食堂的下水道旁捡拾碎面条充饥。
有个会说英语的疯子,在他没出现之前,我就听说了。在一个落日的余晖洒满街道的傍晚,他终于出现了。小孩子们像观赏怪物一样簇拥着他,用好吃的小食品引诱他施展“绝活”。或许太饿了,他马上摆开架势,先是打了一套“醉拳”,接着滴沥咕嘟说了一段“英语”,接着又给小孩子们讲“天文地理”。等我上了高中才知道他背诵的都是教科书上的内容,可见他对教材的熟练程度。他应该是一个高考落榜生。
疯子有时候未必都是疯子,还有装疯的疯子,我就曾经见过这样的人。他以前四体勤快,农忙之余就去外面打工挣钱,小日子何其滋润,别人给他说了好几门亲事,他横挑鼻子竖挑眼,就是不中意。有一年,他从外面回来,顺路搭了一辆车,穿着崭新的鸭绒棉袄,惹得大伙儿频频注目。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媳妇没说成,又被别人骗走了钱财,于是,破罐子破摔,浪荡度日,兄弟姊妹无一人回头看他。不久,他就拖着一条枣木棍,肩头搭着一条蛇皮袋出门讨饭。夜深人寂之时,他时常大喊大叫。大热天,他穿得齐齐整整。人们都说他疯了。这样的日子他过了十几年,五十岁上下,他突然找到村长要去砖厂干活。
现在想来,我从这几个疯子身上领悟了许多许多。牛花佬和那个会说英语的年轻人之所以变疯,是太执着于短暂的人生。爱情和功名本是人生最美好的东西,汲汲追求就变成了一件苦差事。有时,人活在这个世上需要委曲求全、随遇而安,才不至于作践自己。
那个不疯而装疯的疯子,本想通过疯来换取别人的同情,然而,连兄弟姊妹的同情也没换来。要想博取别人的同情,首先,自己要同情自己,自己把自己当人看。张爱玲说,这个世界的底色是苍凉。这句话虽然过于悲观,但是有些道理。活在这个到处都是同类的世界上,在许多时候,帮助你成就你的人除了自己还是自己。
漫话疯子
2026-11-07 12: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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