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吃”的话题,估计大家都会有兴趣,笔者并不是餐饮专家,只是吃了28年由别人做的饭,自己负责来“亲口品尝”。
我最爱吃烤鱼,有人说了,烤鱼属于南方菜系,你是北方人怎么有可能呢?虽然无可能,但是我有权吃,吃了再说。再说了,凡是闻到过,却吃不到嘴的食物才最香,估计你不会反对吧。
初来乍到者一定会对这篇文章题目产生疑问,是不是“标题党”呢?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写成“三餐”呢?
笔者在解释一下,这样写的原因主要是“逗点”没地方放,可是文章如果不能写得逗一点,恐怕会难以发表,所以便有了这个貌似奇特的题目,逗不逗,笔者事先也没有心理准备,如果你有兴趣,请继续。
韩寒曾经说到过,大凡武林高手都是在最后出场的,餐桌上也遵循这个道理,大家围坐一起一开始往往不是吃饭的,而是问候的、交流感情的,表明近来不见挺想念,整体零件基本还健全,再探问探问是不是发财了,是不是结婚了,是不是离婚了,等等。斟杯酒,干一下,抿一嘴,然后才款款地笾起来袖子,举起来筷子,上到正题上来。
笔者观察中国人餐桌上不仅来客的主题有差异,就是上菜的顺序布置也有讲究,特别是一些大型宴会就更是如此。为什么要有这样那样的安排?我想这也跟人类社会有相像,我们对一些菜记忆深刻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吃的都是油腻的食物,提前觉得没有什么菜真的很遗憾。这时候此盘菜突然露面,大家就会啧啧赞叹,仔细一看,是一盘醋制萝卜。
正当我以为大家对醋和萝卜的压轴菜搭配很满意时,才发现错了,大家之所以惊奇,是因为此盘菜的“艺名”是:红与黑。所有人无不觉得有趣。
笔者想吐露一个不久前才知道一个秘密:原来鲍鱼长得不像鱼。那是在北京的一个超市里,鲍鱼是所有将要煮掉的食物里模样长得最磕碜的,标价也高的惊人。但是鲍鱼为什么就传说得那么“香”呢?就在我皱着眉头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我想起来一个真理:鱼不可貌相,不吃不可轻信。那天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鲍鱼长得很惨,比螃蟹不差。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并不一定是英雄,这是笔者一直持有的怀疑。因为螃蟹一定被人类吃过很长时间了,而且此人可能是逃难的难民,捕捞不到鱼,所以才捞起来螃蟹看看能不能吃,要是吃不死,以后就多多研究研究,要是吃死了,也就算“举大计亦死”的典型,不过那意味着螃蟹倒了八辈子霉,就像鲁迅曾经骂过的那些同辈“螃蟹”。
餐桌上大概有两类人不可或缺,第一类是负责营造氛围的,第二类是负责装点吃相的。这两类人喜欢餐桌的缘由,第一类人爱吹牛,第二类人爱热闹。聚会总是离不了这两类人。要说有没有第三种人?有,就是不认识一个人,不请自到,散会自走的陌生人,笔者称其为“第三者”。
“第三者”这种现象新闻报道很多,有的是单来独往,我爱吃谁就吃谁,还有是“组团”蹭吃蹭喝的:路见不对一声吼,该溜走时就溜走。
餐,餐,餐
2027-12-24 05: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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