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到一篇报道,说一位十七岁的花季少女,因为父亲反对她早恋,就一个人关在家里,用剃须刀片将自己的一对乳房一点一点地割下,然后扔进了垃圾箱。震惊之余,突然感到有点痛彻心肺。我不知道材料是否真实,也来不及去多想它的真实性,但类似事件似乎比比皆是,清华大学不是每年都有几个因为学业不如别人而轻生的吗?电视上不是隔三岔五就要报道一回某某某因为失恋、因为失业、因为家庭纠纷、因为一些看似不是理由的理由而要跳楼、跳江、服毒的事件吗?只是程度的轻重不同而已。为什么?究竟为了什么让这些众多或许还在青春年少时期,还在美好道路的起点上的人们就这样轻率的放弃了生命,放弃了原本可以再精彩一回的人生?
古语曾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要倍加珍惜。且不说这话究竟正确与否,但是,茫茫人海中,当一个陌生男人和一个陌生女人有缘相遇、相识、相知,当一份爱盟生,当一个精子与卵子相结合,一个新的生命体经过十月怀胎孕育而成,再经过艰难的分娩呱呱坠地,生命的形成是多么的不易!父母给了你生命,从你落地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社会的一分子,就注定从此你将背负亲情、友情、爱情,家庭、生活、工作等等一切属于社会也同时属于你的责任和义务,从此,你的生命将不再属于你自己,试想,一件不属于你自己的东西,你有理由、有资格、有权利将它随意丢弃吗?
曾有一位朋友看到文章开头那篇报道时感叹: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一时之间我不知道怎样定义“勇气”这个词了。诚然,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无疑是生命,因为它属于人只有一次,能够毅然决然放弃最宝贵的东西,放弃这个放弃之后将永远永远不能再找回来的东西,能说不是一种超人的勇气吗?然而,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在此,我们自然而然会想到那些为了救民于水火的革命先驱者们,那些为了捍卫民族尊严的志士者们,如果说这离我们还太远还有些距离的话,就让我们想想身边吧!他为了抢救还在汹涌的洪水中挣扎的群众,他为了推开即将被车轮辗过身体的小孩,他为了托起差点被无情的江水冲走的少女,他为了国家财产不受损失连中歹徒十几刀仍死死的拽着歹徒的衣角,??????他们还很年轻,他们的生命之花才刚刚绽放,生命是多么美好啊!难道他们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为了让别人的生命之花开得更艳,他们甘愿放弃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我不想说什么大道理,我也不想把他们的行动上升到一种怎样的政治高度,我只想说,他们都是真正的人,具有人的起码良心的且具有超人勇气的人!这样的人谁不佩服?谁不肃然起敬?至于那些为了一己私利、为了跟谁斗气、为了逃避责任、为了想一死就一了百了的人,也能用“勇气”来形容?这简直是对“勇气”一词极大的玷污和羞辱!他们非但不具备勇气,恰恰相反,他们选择了死作护身符,甚至用死来威胁他人、威胁社会,是一种逃避责任的懦夫行为!可悲、可怜、可气、亦可恨!
回首往事时,每每想起动乱年代,我们常不免为那些被迫害而没有勇气活下去的人鸣不平,却很少有人对在那样艰苦年代活下来并至今保持乐观心态的人们心生敬意。不是吗?也许有时候活着比死更艰难,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能够笑对一切侮辱和折磨,能够十年如一日饱尝艰辛却依然不改初衷,这才是勇气!一种比放弃生命更可贵的勇气!我想,这勇气也许正源于他们的信念、理想、追求、责任和道义。当今社会的人们,需要的也正是这些东西,很多人缺乏理想和信念,缺乏使命感,经不起丝毫的失败和挫折,稍遇坎坷就不敢面对,想方设法的去逃避,甚至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样愚蠢而可悲的办法去逃避,让人揪心!让人痛心!不要以为我又在讲什么革命的大道理,既然生而为人,生而为这个社会的人,就要适应社会,就要承担你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即使这份责任再艰巨再沉重,即使前行路上再坎坷再荆棘丛生,你也必须面对,必须!别无选择。我想我也会,而且会笑着面对,我们不求让每个人都活得轰轰烈烈,每个人的人生也不一定都是花团锦簇,但是至少,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精彩,不要让自己在短暂的人生之路上留下太多的遗憾。
生命诚可贵,人生路上百转千回,只要你守着信念、扛着责任、携着快乐、走过艰辛、越过坎坷,你一定会让生命之花娇艳的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