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袖殷勤捧玉盅,当年拼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宋)晏几道鹧鸪天
1
平生最精彩的一句酒评,是听多年前的一位同事说的。“是第一次喝茅台。我端起杯子,浅浅抿那么一小口。然后,就感觉有一朵莲花,在我眼前徐徐的开了。”我惊诧于喝酒也能喝出那么精妙的境界,顿生无限向往,然而我喝了几十年的酒,酒风一向豪气干云,几乎有梁山好汉的风范,其中的细致入微处,自然也就无从领会起。
说起来我与酒渊源颇深。我爷爷偏好杯中物,我奶奶每年都会酿几锅红薯酒或是糯米酒。我记得每当热气腾腾的酒液从竹筒中滴出来,清冽如琼浆,香气四溢,我以前从不知人间竟有如此美妙的香气,总是目瞪口呆,垂涎欲滴。我看过酒从一堆普通的红薯或白米,发酵成酸气冲天的糟料,然后被蒸腾成水蒸汽,最后冷却成滴的全过程,令我深深着迷。幼小的我就坚信,酒是人类有史以来,在从事生产活动中,最伟大的创造之一。
到了我父亲这一代,终将嗜酒这一传统发扬光大,臻于化境。父亲是糖酒公司的,得职务之便,家中的贮藏柜一度酒满为患。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洲特曲。。。皆是上等好酒。奶奶的酒作坊便偃旗息鼓,消声匿迹。家中谁也不知道我对此有多么的失望,我不爱爸爸的酒柜,我只想念奶奶的酒作坊,想得眼泪汪汪,喉咙发痒。从那以后,我平生喝过的酒,没有比奶奶的更美味的。
爸爸生性豪爽,爱热心助人,哪怕他再囊中羞涩,手头拮据,亲朋友好友们也络绎不绝,照来不误。通常是几个素菜,有时没有肉,但酒总是必不可少。每逢重要宾客上门,爸爸便郑而重之地拿出钥匙,打开他那宝贝酒柜,一股酒香与木材味扑鼻而来。爸爸与众宾客把酒言欢之余,一时兴起,把他那杯酒举到我这个还没有桌子高的小女孩面前来。我眼见爸爸眼里闪着挑衅的光,客人们用疑惑的目光探询着我,我便不加思索地接过杯子,抬起头来,骨碌碌地一饮而尽,换来满堂喝彩声,我老爸自是得意之极。而我,相当淡定地,面不改色地踱到一边去,仿佛根本不屑于这荣誉。其实我心里既兴奋又害怕。从此让我干上一杯成了爸爸和宾客们的保留节目。
青年时期的我,习惯了每每软弱的时候,把自己扔进酒精的漩涡,任昏愦的洪流拖着我一泄千里。你知道,那肆无忌惮的自我放纵,几乎有点象坐过山车般的快感。有多少次醉后的涕泪交零、高歌狂舞,种种可悲可笑之态,不能一一言表。在颠倒迷乱的醉意中,我交付出我千疮百孔的青春,还有一段苟延残喘的婚姻。
心力交瘁下,我离开故乡,离开父母,来到一座完全陌生的大城市。从此之后,我的生命开始飘移,而我爱上了这种游离不定的状态,它让我快乐地感觉到存在的的痛楚。
2
2007年深秋的夜晚,我独自一个人坐火车到千里之外的黔江,去赴一个陌生人的酒局,仅仅就是因为我们在网上发现彼此说话都很坦率。我告诉他说,我喜欢喝酒的男人,因为我觉得他们很性情中人;不喝酒的男人总是令我觉得深藏不可信。他则取笑我的偏执和天真。
当我们这样聊着的时候,我在视频上看到的是一个戴黑边眼镜的年青男子,头发有点茂密地盖住了眼,五官俊秀,嘴巴几乎象女孩子那样秀气,若不是他的神情沧桑的话,我几乎要退避三舍了,我总是在比女孩子还漂亮的男人面前感到自惭形秽。
他一边跟我打字聊着天,一边拿着个酒瓶子,扁扁的那种,间或仰起头来一阵豪饮。仿佛他这样奔放的性情,就是为了打破上天给他塑造的那套精美的模子的。说起你这么爱喝酒,敢不敢来黔江喝?他有点挑衅地问。我想也不想,说,为什么不呢,来啊。
后来我想,我总是在不断地为我的轻率付出代价,然而当时,事已成定局,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而且他并没有迷住我,我总是能把握住事态发展,掌控大局。在长达六小时的旅途中,我想得更多的,是黔江美丽的山水。
凌晨三点过,他在火车站等我,一身黑衣,稍显羞涩。毕竟是陌生人,见了面多少有点尴尬,话也不如网上那么多。他开车带我去城里,找了家很好的宾馆。我很诧异他居然只开了一间房,这不在我的预计范围之内,我心里开始抵触他了。我整夜合衣而卧,幸而他也没有来碰我的意图。
第二天我醒过来,神清气爽,由衷地感到自己所信非人。他早起来了,带我吃早餐,爬山。他是这地方驴行运动的发起人之一。山叫八面山,并不高,然而清秀葱茏,我很喜欢。我们在山上遇到他的熟人,他们同他轻佻地打招呼,我不安起来,我以为在其中我看到了某种自以为了然于胸的,暧昧的包容,这让我难堪。我重又开始变得紧崩崩地。
他带我参观他和他驴友们的酒吧,我假装感兴趣,事实上他也感觉到我的无精打彩,那些驴行中精彩的照片和墙上粗糙的壁画并没有使我欢呼起来。我们去喝酒吧,他说,我很高兴终于切入主题了。
我生来就有酒量,而他后天凶猛。我们堪称棋逢对手。每每举起杯来一饮而尽,几乎象是在比着喝,很豪气,很酣畅淋漓。我又开始坐上新一轮的过山车了,身边这个陌生的男人带给我全新的刺激和快乐。我喝得不辨方向,不明是非。后来他又带我到KTV继续喝,我听他唱歌,自己仍浅浅地小酌。既然要沉沦,就让今夜沉沦得更彻底些吧,我想。
然而第三天清早,在醉后的头痛欲裂中醒来,我开始对我一系列的轻浮孟浪感到痛心,这一切都毫无意义;或许我该走了。我起来打点行装,他扑过来拽住我。不要走,他说。我甩甩肩头把他挣开,对不起,我要回去上班了。我说。
他猛地把头向墙上撞去,一下,两下……撞得咚咚作响。我吓坏了。我拉住他说,你怎么啦?他不言语,抱着头,呼呼地喘着气。后来他说,老毛病犯了,踢球受的伤。你今天不走成不成?
我终究没有走。那天我们开车走了很远,他带我到三十里外的阿蓬江去。坐在船上,看两岸危崖峙出,景色很是幽美。虽然天上有煦阳昏昏地照着,但深秋的江面上已是寒风凛冽,很冷。他坐在我前面,敞开衣服,为我挡着寒风,出乎意外地沉默着,我们都不大说话。这几乎成为我记忆里最刻骨铭心的一幕画面,我想,就是从那时,我有点喜欢上他了。
他说他从来不送人,但是还是来车站把我送上了火车。当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