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二十年生活变了没有,答案是肯定的,单从时下人们豢养宠物的盛行便可得出结论。
建国初的时光岁月,是积弱积贫的中国一百多年任人宰割的屈辱所造成的,穷坑难填。新中国的建立,为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尽速提高奠定了基础。但几十年的飞跃与西方几百年的掠夺式发展相比,赶英超美只能是一句浪漫主义的口号,或一厢情愿的相思。毕竟中国太穷了,人口太众了,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至少在今天或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应该倡导的,也是完全必要的。但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刚刚获得的那点自由和个性化的多面性还非常之脆弱,有些人已经飘了起来,已经忘了爷爷的爷爷的辛酸和饥馑。看着那些小市民们畸形的心态和作为,既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宽容而自豪,又为他们的阿Q象和麻木状而哀叹。
生活在今天的国人真是幸福,我们每个人都能亲身感受到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的实惠。小时候有一句口号在最偏避的小山村都是妇孺皆知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那时候没有几个人相信这是真的,并会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而经历。不错,毕竟那个时代物质的成分是太少了,但活生生的实事是摆在眼前的。才二、三十年光景,几乎这全然变成了现实,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这代生在和平年代的中国人应该说是生在福中不知福的。社会变革也有点太快了,真有一夕是千年的感觉,新生事物目不暇接啊!
也许物质的东西人们轻易便可适应,但精神方面的意识观念总要滞后上半拍。如同一个饥饿的人忽然变成了富翁,一个真正的富翁,但他的骨子里,意识深处总也达不到富翁应该具备的素质。毕竟这种转变是有点急风骤雨。时下的人们,年轻点的还有情可原,讲困难岁月,忆苦思甜,那是上辈人命苦,谁让你们生那么早呢?也罢,但上年龄的人便有点飘了,总以为这日子是自己挣来的,那时候失去的,现在该补偿回来了。也不怨他们,让他们具备欧美人所具备的那种心态是有些强人所难了,那怨谁呢?实在难以回答。
社会进步了,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这本是好事,有了闲情逸致,眷养宠物取乐无可厚非。沿海的节奏与海外合拍,世界本来就很小,波及的还是很快。但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在西北,在一个并不算景气的都市里,人们的生活都欧化美化了,街街巷巷,抱猫的、溜狗的比比皆是,以至于公园里、公共汽车上、商场超市里都是宠物公开露面的场所,可爱的让人一饱眼福。粗算少估,在这个城市,狗已成患,心想这富人还真不少。
忽而想起报道过一个数据,国家投入巨资,每年可脱贫全国多少万户。到目前贫困人口已减至几千万了。成绩确实斐然。偌大的中国,几千万人真不算太多,但是想到他们还是些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心里不觉难过起来。恕我直言,一只小狗一年下来怕也能吃掉一个市民口粮,在贫困地区养活一个未解决温饱的人绝对的不成问题。地球村里人且无饭可食,宠狗到如此泛滥,天大的不公平,他们这些无饭可食的人毕竟是人啊!
我不是绝对的那种革命派和偏激派的人权主义者,我并不反对眷养宠物,这是他们的爱好和自由,在这种法统社会里,法治的精神是永远都要遵从的,我们不能为了部分人的生存和自由幸福去剥夺另一部分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我们可以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去寻求一种妥协和平衡,去维护天生的人权,让社会更加美好和公正。
可以说在社会突变的年代里,人们的占有欲可能会更强,自我意识会更浓厚,同情和爱心需要一点点的去唤起。法是最好的也是唯一可行的手段。用法律调节社会资源和第二次分配,我们社会的动作是有些怠慢和滞后的。为什么不可以征收特别消费税呢?为什么不可以征收宠物眷养税呢?为什么不可以征收城市养狗税呢?为什么不可以专税专用呢?完全可以的,完全可以用这些税收去充实那拙禁见肘的扶贫资金?完全可以省下一大笔国家财政来办好大众的其它公共设施。遗憾的只是我们的步子是有点慢了,完全可以快一点的。
生活本来是丰富多彩的,让丰富多彩的生活更加丰富吧!但我们也绝不能容忍没有付出代价的资源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