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现在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句经典的千古名句了。
小时候,妈妈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的时候,我傻呆呆地望着她,问为什么林子里除了喜鹊还有那么多的乌鸦。妈妈笑而不答,说我长大后自然会明白了。
当我跨进校门,接受中国受的教育开始时,也断断续续地听过我们的老师也是敦敦教导我们:“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当时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天真,觉得看到的都是喜鹊,还没有见到乌鸦。
跨入职场之后,在所有的职场蜘蛛网下笼罩下,慢慢明白了林子大了真的是什么鸟都有。在这样环境下生存,假如都是喜鹊的话,那么就不会显示自然态的竞争意识强大,所以大自然派几只乌鸦来搅局,以此来锻炼大家在恶劣环境下的生存意识。所以,对于“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话,我已经不会再像儿时一样去质疑和反问了,已经在潜移默化中较浅的领悟了此话。
如今,我在这论坛玩了一个月后,真的觉得“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而且,都是“神鸟”,这些“神鸟”神得令人咋舌。当然,陌影遇到这些“神鸟”不怪别人,首先要反省的是自己。陌影向来率性而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写什么酒些什么,当然这个想说的和想写的是不违背红袖论坛和大众的利益的,也不是损人不利己的言行。只是个人的一些生活感悟,真实的用自己稚嫩的一些语言流泻了出来。
不料,发在本论坛的关于自情感感悟的一篇散文引起了各路大神的围观,就评语一下子留下了70多条。什么看热闹的也有,什么想泡妞的也有,什么讽刺的也有,什么真表扬还是假表扬分不清的“表扬”也有,什么大师般的点评也有,什么含蓄指桑骂槐的也有,什么借机发挥数落人的也有,反正是像三月花园里的花一样的千姿百态。
看到文章能引起这样大的“共鸣”,我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悲?或许,我陌影的文字精粹吸引了你们?或许是我陌影的情感丰富,打动了你们?或许,是我陌影的文字深刻激发了你们喷薄而发的感悟?我是一个阿Q一样的人,所以喜欢用阿Q一样的思想和方式生活。我一开始也觉得该回复几条,以示我个人的观点,后来一想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所有的鸟我一一的去会战,我岂不是要累死?所以,就安静地呆着,我写我的爱情,我的青春,我的所有的所有。假若,触痛了你们的眼睛,那么请你们绕道而行,我有写自己的权利,当然你们也有评我的权利。
不料,这招还是有点小用,或许独角戏也唱起来没劲,也就唱几回就歇息了。我除了自我安慰“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外,还是微笑。虽然心中甚为恼火,但是怎么样也要装几下以显示我的豁达,但是我知道我不是个豁达之人。
刚感受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话后,第二次这样的感悟又有了,真的是切身感受不少啊!或许,我要学会感谢的,没有这些感受,怎么会有这篇文字呢?
昨天晚上,无意识的闲逛论坛杂文区,因为我虽然写的不好,也喜欢涂鸦几句不算是杂文的杂文。我喜欢去读人家的文章,因为每个笔者站在不同的生活角度和立场来审视生活,得出的生活感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爱读大家的文章。
如果,我不爱读人家的文章,不爱逛杂文区,我也就不会发现这么有趣的事情了。在昨天10月23日的杂文区发现一篇名为《今世,我们注定要擦肩》的文章,当时第一感觉蛮好奇的,怎么和我在2011年9月21日在散文区发的那篇文章题目一模一样呢?但没读之前,我想一样题目的文章多得是,不足为奇。那时,我倒想看看人家是以怎样的立场来写这个主题的。不看还好,一看还真是惊呆了,怎么和我写的一模一样?无非最后这个文章的作者加了个自评。我当时怕造成冤假错案,就立马打开自己的文章一行一行的校对,结果发现除了那个自评外,都是如出一辙。
当时比较生气又比较好笑,我在散文区发的文字,一个月后又在杂文区出现了。我不知道该不该感谢这个笔者,让我如此优美的文字第二次登大堂。当然,我认为我写的文字是优美的,如果不优美的话,人家如此剽窃干嘛?我也就立马在这个聪明的笔者后面留言了,要人家给我个理由,可惜到今天也没有声响,真的是沉默是金。
为此,我细读再细读两篇文章,怕一不小心被人告个诽谤罪。因为,我的工作也和法律有点沾边,所以知道诽谤罪的性质有多严重,可不是乱开玩笑的。带着一份愤怒,我评论了本文两次,也给打假论坛发去了两次望他们重审此文的建议。不知道结果怎样,但足以表达了我此时的愤怒。
真的,对于这件事情是又气又好笑,把散文区的文字一个月后搬到了杂文区,还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还加了个自评。那为什么不改个题目呢?或许那样的话,也不会让我看个正着,正因为是自己笔下流泻出的文字,都有很熟悉的感觉,远远就能闻到味道了。或许,那文的笔者不知道我也是这个杂文区乱涂鸦的一个主,怪只怪老天不作美。
我看到这一事发生后,又自言自语“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话。我每次发文自己的原创时也有点抖抖索索,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因为,我喜欢用几个笔名在我的空间,论坛,还有博客也涂鸦几句,怕到时再在这里发文,怀疑我有剽窃嫌疑。曾经也傻哈哈的问过这里的客服,我用其它名字在空间、博客等其它地方发过的文字能发这吗?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我才发文,并且有几篇还都是稍作改动的,怕就怕被人怀疑剽窃,还是自己剽窃自己的,到时怕说不清。可不想,这个笔者却比我自己还大大方方在这杂文区发文我的《今世,我们注定要擦肩》,真的不知道要感谢她看得起我的文字,还是要来鄙视她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虽然,我们在网络上待人接物,用一个虚拟的名字做着很多事情。或许,我们的名字是虚拟的,我们可以为所欲为,但是我们的情感是真实的,也能为所欲为吗?别人情感的感受,难道也和你如出一辙吗?生活是需要尊重的,当然文字也是需要尊重的,不是谁在网络都能为所欲为的。
或许,也不能怪人家,剽窃文字只不过被人一笑而过,在我国还没有剽窃进牢的先例,所以能偷就偷,不偷白不偷。怪就怪被人发现,如果不发现的话,或许能让膨胀的自尊心得到小满足一下,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当然,在我们中国偷个文字算什么,或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