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偶然的机会,结缘博客,从此乐此不疲,至今已整整一年。
Longlongago,曾经喜欢写点什么,后来,由于兴趣转变吧――一度我疯狂地迷上了销售,以至于鄙视一切与金钱无关的东西,除了不得不写的工作总结之外,再没留下任何墨迹。如今,重拾旧爱,好比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
之所以写博客,是出于一个朋友的建议,说这样可以把自己的感受记录下来。当时不以为然,觉得如果自己拥有一些美好的感觉,就独自一人享受好了,干吗要弄得沸沸扬扬恨不得满世界都知晓呢?不写出来,难道自己的快乐会减少吗?就像闻到了桂花香,就算不告诉他人,那份甜香还不是照样沁人心脾吗?
写了之后才发现,写作相当于酿酒,闲来可以细细品尝,更可以长久回味,否则花香很容易随风飘散,而酒香不怕岁月深。这些年来,游了不少好地方,由于没有记录,大多淡忘了。去年到桂林出差,东道主介绍阳朔很好玩,我就坐了四个小时船,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三年前我去桂林游玩时早已途径此地,只是没有记录下来,印象不深。所以,我现在每到一处,如果有感觉,就会立刻记下当时的心境。游玩时心境无疑是最重要的,有些地方景致很好,但心头愁云密布,根本无心赏景;相反,有些地方普普通通,但由于心光灿烂,于是江山变得如此多娇。
如今坐在电脑前,敲进我喜欢的文字,常常独自发笑。我的博客精神是自娱自乐,我的文字只为娱乐自己。女为悦己者容,我为悦己而写。心花怒放,心里的花儿,先为自己怒放吧。别人喜欢看,我自然高兴,写博客还能找到知音,打草捎带抓个兔子,意外之喜。别人不爱看,我也无所谓,原本就并非为你而作,你不喜欢也属正常。恰如主人做了一桌菜,本打算犒劳自己的,却有不速之客登门。喜欢吃,就坐下来一起享用,相逢何必曾相识;不喜欢,就扭头byebye吧,缘分的空间本就不是谁都可以停留的,有些文字只写给那些相近的灵魂。
我写博客好比京剧票友,兴致来了吼两嗓子,只图高兴,不为赚钱。说实话,我很同情那些作家,尤其是以写作为主要谋生手段的作家。他们写东西只为迎合读者的需求,根本谈不上自我娱乐。我目睹过一些作家的堕落,原先的作品隽永雅致,堪称阳春白雪,渐渐为金钱故沦落至粗鄙艳俗,不忍卒读。简直不像出自一人之手笔。我不认为他们一开始就自甘堕落,起初只是无奈地妥协吧。只怕一旦发现妥协的益处,下一次就该自觉自愿地投怀送抱了。从偶尔的流落风尘到放浪形骸大抵只是个过程,没有谁生来就是个媚俗之人,常言道,万事开头难,最终落得个无言的结局。
只是,有些博主并非作家,却有着同样浮躁的心态,这点我尤为纳闷。作家为赚钱,还可以理解。可是博主呢?用的都是网名,谁知道谁是谁?所以,每每看到有人因自己博客的点击率低而产生失落感,不免诧异,功名心也太重了吧?既然如此热衷于名利场,还不如就在现实生活中殚精竭虑地拼搏一番,拼他个功成名就,令芸芸众生高山仰止,岂不快哉!何苦既隐身于渺渺网络,又念念不忘尘世间的成名成家?又不是娱乐界的明星,企图通过博客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点击率过亿还得隆重举办个酒会之类,那种博客纯粹就是种广告,属于才华秀,是竞争中的另类王牌。也不是风口浪尖上的争议人物,将博客作为舆论阵地,澄清自己或抨击他人。若干年前如果有博客,想必鲁迅与梁实秋的口舌之争更为激烈吧。所幸我们都是默默无闻的博主,大可不必费此心机,小人物自有小人物的逍遥。可就有些小人物不懂珍惜,偏要在点击率上和诸多名人一决高低,结果非但没有享受到名利双收的荣耀,也失去了小人物随心所欲的乐趣,白白放弃了这么个自娱自乐的地儿。岂一句遗憾了得!
自写博客后,时常也光顾别人的博客。从博客网页的设计也可以看出博主的性格、兴趣、爱好、文化底蕴,还有年龄段。80后的博客通常活泼花哨,充满动感,图片、照片、音乐应有尽有,乱花迷眼。我很少在博客上附图片,也不浏览图片过多的博客,网速太慢,老半天才徐徐打开,像个步履蹒跚的老者。
博客上百,形形色色。有的博主网名起得够酷,有次看到网名大比拼,好奇地进去瞄了一眼,大开眼界。你瞧,最具耐心奖――爬上墙头等红杏,最谦虚奖――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最佳整蛊奖――驴是的念来过倒,最不合逻辑奖――非洲小白脸,最无厘头奖――唐伯虎点蚊香,最痴迷网友奖――卖血上网……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这句气吞山河的豪言壮语或许只有用在此处才体现了真正的唯物主义精神。
通过博客,涉足了一些以前甚少接触的世界。前段时间网上满是对郭敬明新作《悲伤逆流成河》的评论,在机场候机时特意翻阅片刻。青春期的忧伤,悲剧色彩极浓。看后心里颇不自在,问题孩子固然令人同情,可我更偏爱笑容明朗的阳光少年。就像看电影,我越来越拒绝那些沉重的影片,我现在只选择轻松愉快的,最好看过就抛至脑后,万万不可过目难忘,更不能辗转反侧夜不能寐。那岂不把消遣变成了一种负担?上月去昆明开会,宾馆里可以收看美国HBO家庭影院,随同事看了一部《寂静杀机》,那种不舒服的感觉至少持续了一周,后悔不迭。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在看有些博客时也会产生,一看标题就觉得恶心,低俗感扑面而来。
有人坦言,要想提高点击率,博文标题是关键。于是一系列牵涉情、爱、性的标题频频亮相,只为哗众取宠。还记得《新结婚时代》中作家陈蓝的励志作品为了销量硬是被更名为《我被包养的三年》吗?引导大众还是迎合大众,至今仍然悬而未决。
有个网站,名字不提也罢,一年前初进时感觉尚可,后来每况愈下。如果它不自称纯文学网站,或许还可以接受。好比一个明星,一边大谈特谈自己多么清纯无暇,一边搔首弄姿惺惺作态,只能让人格外看轻。陈冲出演《小花》后飘洋过海,在好莱坞演了一些影片,国人纷纷斥骂其丢人现眼,只为她是大家眼中那朵洁白的小花。换了汤唯就不同了,初始的定位就是五彩斑斓,再风情万种也无伤大雅,人们会格外宽容谅解。期望值不同的缘故吧。
写博客是种乐趣,读博客也是。早年喜读小说,追求情节的新颖与感人。现在偏好杂文,浏览见仁见智的论调,别有一番滋味。有学者称,读博客不算读书,这句话值得商榷。如果博主以后出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