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学遇到这样一个女孩。我问她名字的时候,她这样回答:贾宝玉的贾,琼瑶的琼。
我应该用一种轻松愉悦的笔调来描写她,因为她带给我的更多的是美好和快乐,而且让我记得我曾经是一个自由浪漫的人。
等到一切都已经过去,我发现她是一个非常智慧,而且善于包容的人,我以为这是北方人独有的气质,南方人懦弱,有些矫揉造作,不大方。似乎每一个自己爱过的女孩子都能用善良来形容。
每一个大一的新生都有那么一股傲气和冲劲,对十八岁的依恋,对烂漫的憧憬。女孩子恨不得自己是一个多愁伤感、纯净可爱的妙龄少女,披着美丽的头发站在黄昏的小路上;男孩子希望自己有一副冷酷的身影或一个阳光洒脱的微笑,幻想着在一位青春美丽的女孩子面前大显篮球技术,所以对于爱情,一切都在微妙的等待当中。
我在一个面试会上见到她,坐在角落里,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我向台下的人问,谁会素描?学姐指着她说,这个女孩会啊,这个女孩会。我说,那以后教我啊!她似乎为我的古怪感到疑惑,然而还是使劲地点头,好啊好啊!
所以,我带着会写一手书法本领,和她一起进了宣传部。
第一次例会的时候我就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地很快,贾宝玉的贾,琼瑶的琼。
我拿了一方诗社里的章在笔记本上乱盖,她马上打开她的笔记本,吵着说,我也要!
有时候我觉得纳兰诗美就美在它站在了别人所不会站的位置,到达了别人无法到达的高度,用一颗超乎平凡的心去审视平凡的世界,像这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最初的见面总是能给人留下朦胧和遥远的印象,久而久之才会发现,原来彼此并不是如此。
如果她不介绍的话,我一直以为她是一只来自艺术学院高傲的孔雀,因为有时她不苟言笑。
她有一口很好的普通话,已经不是用“标准”来形容了,很多时候我说一句话,她要马上帮我纠正过来,“不是si!是shi!”,为此她进了校广播站。有一些性情特殊的人,在学校里找的职务也是不一般的。大概是九月份的时候,也许是由于我对她声音的敏感,我在广播上听到了她的声音,便发了短信问她,广播是不是她播的。她回说不是,只是每个礼拜三播结束语,并说非常欣慰,惊奇地说没想到她也会有听众。我们的交往就从这里开始。
有一次她发信息来问我,喜欢听什么歌,我说,欧美一些深情的金曲很喜欢,并列了几首给她,推荐她也去听听。其中就有那首我疯迷的《youarenotalone》。礼拜三下午,等到所有的播音接近尾声的时候,校园里突然想起了杰克逊的声音——就是那首《youarenotalone》。我激动地快要哭出来了,马上发了一条信息给她,用了当时《山楂树之恋》里面的一句词:认识你真好!
然而她强调说,我们做兄弟好。但她从来就没有何我以兄弟想称过。
有一阵子她忙于考体育,然而她对于篮球一直陌生,便要我教她。于是每个礼拜六清晨,我向室友借来一个篮球,到超市里买一盒花生牛奶盒一个奶油面包,在球场上等她。我从初一开始打球,篮筐对于我来说像瓦尔登湖那么大,随便一扔也能进,这对男生来说再平常不过了,她只有无语地看着我。她嘴上仍是少不了夸奖,也许这样的夸赞是出于她的本能,出于无心,只是随口说说,却让我发现原来自己好有那么多的优点,连我自己都暗地里惊讶。
那天吃饭的时候我突然收到她的一个短信:tellmewhomyoulove,thenIwilltellyouwhoyouare(告诉我你爱的是谁,然后我告诉你,你是谁)。
我大概这样回去给她:whenIsay,Iloveyou,youhavegotknowthat`sfallalltime,youarethegirlwhomIonlywanttogivemilkandbread(当我说爱你的时候,你应该知道这代表着永远,你是我唯一想要送牛奶和面包的女孩)。然而她没有再回了,许久后才发现,这是我们英语书上的一个句子。
很多时候我也只是好玩,只是喜欢把惊喜带给别人,并没有什么很深刻的意思要表达。她说过很喜欢冰糖葫芦,我在步行街上无意看到了,想起了她的话,便买了一串。我用红色的卡纸做了一个长方形的纸盒,把冰糖葫芦放在里面,并随意写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有时候,他站着;有时候,他坐着;有时候,他冲着我笑。写完后就送过去了给她。
也许是当时《山楂树之恋》的风靡,我对山楂果特别敏感,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只是想给她带去惊喜吧。后来她说,你总是让我浮想联翩。
之后我们开始无话不谈,谈爱情,谈张爱玲,谈七堇年,谈电影……
她是班上的班长,所以每个礼拜五,她们班上放电影时,都叫我去看。说实话,旁人看了,都以为她就是我的女朋友,因为我们总是走在一起。
我生日的那天晚上十二点整,她突然发了一条信息给我,大概是这样写的:从我第一次看见你,就觉得你是一个很特殊的人,希望岁月不会抹去你身上的棱角,祝你生日快乐!
我立马回了信息给她,爱你!琼。她没有再回短信。第二天,我在站岗的时候,她送了我一条美特斯邦威的围巾,我估计这个小伙子花了不少钱,却让我感到十分的温暖。
爱你,琼。这样的信息我给她发过两次,但只那记得一次。
在圣诞节的时候,我到九江的街道了找了一上午,终于找到了一双带脚趾的袜子,一盒火柴,又买了一个魔方。我把火柴全部倒去,在盒子里装了一些可爱的玩意,有中奖的瓶盖,代表着幸运,有小人国的书,带表着童真,有一只小陶瓷鞋,不过这个大概没有什么意义,只是从我床头上剪下来的,魔方当然就代表着智慧。另外我把一直喜欢的那只哨子,都一起放进了袜子里,我简直像把所有漂亮的东西,都送给她!我找到她一个室友,吩咐她晚上她睡着的时候,放在她的床头。接着就理直气壮地开始跟她“撒谎”,说晚上有圣诞老人来,她会收到礼物的。接着进入了激动人心的等待当中。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没有收到任何短信,我觉得有些奇怪,便发了短信过去问她。她回了短信:我真是高兴地连脚趾头都会笑了,好幸福!……(还发了什么忘记了)。我曾经把她发的短信一字不落地全部抄在电脑里,但后来终究还
天水的女孩
2026-10-19 14: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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