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再说话。
他和她隔着电话,却像隔着银河。

初和他相识,是一次偶然。
她在一家报刊做专栏作者。临时接到一个任务,出席在最高规格的展厅举办的画展开幕式,当天立刻发出报道。这本是报刊另一个记者负责的事情,但因为那人不巧请假,全报社又属她最清闲,所以任务毫无疑问落到她头上。
来到展厅,时间还早。现场人员无一例外都在反复确认自己的工作,以防过程中发生意外。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到来。这种各人的匆忙正合她意,她一直将自己藏匿于人群,几近透明的行走在世间,对别人注目的压迫心生反感。
抱着胳膊浏览了一会画作,又站在展厅看了一会儿来回走动的人们,觉得无味。过多的忙碌神态不觉让人心生烦躁。信步走出大厅,到走廊尽头抽一支烟。
她望着窗帘出神,放空的思绪像脱缰的野马神游在冥冥原野。米白色幔子流泻而下,毫不遮掩摆弄和展现着天鹅一样傲慢且昂贵的质感。精致的金色丝线勾勒出朵朵贵气的牡丹,中间靠上的位置破了一个小洞,阳光穿透丝幔将她堙没。
在看什么。突然有人说话。她惊了一下。
烟掉了。他对她笑,走过来将烟捡起丢到垃圾桶。赔你一支。
他穿着一件没有没有任何花色的黑t恤,牛仔短裤,脚踝上绑着一根红绳,许是时日年久绳子呈现一种破旧的颜色。寸头,眼睛明朗,睫毛很长,垂下眼睛时会有阴影投在脸上。裸露在衣服外面的肌肉线条均匀漂亮。眉宇间神色微有脆弱。
她接过烟。毫无过渡对他笑了一下,露出大颗牙齿。
后来,他总对她提起这个笑容。他说,这个笑容像极了他儿时常在天上见的一种鸟,那是他直至今日记忆中最美的鸟。他不知道它们叫什么名字。草长莺飞的季节,他就在路边看这种鸟自由轻快的划过天空,有时可以看一整天。他说,她的笑容和那种鸟一样,都那样落落寡欢。
落落寡欢,是啊,她每天窝起身子安静的走路,即使空气都不想惊动。熔岩一样的刚烈和热切裹着由黑暗、敏感、惶恐组成的生命深处最本质的内核。外表平和,内心敏锐而丰盈。
他怔了一下,靠近一步,替她点着香烟。
她看着红彤灼人的火焰,注意到他高出她近乎一头,一低头刚好可以吻到她。
她突然轻轻笑了一下,摇头甩掉这毫无由来的想法。
想到了什么。他明显察觉到了她微微牵动的嘴角,挠有兴趣的发问。
没什么。她垂下眼睛,缓缓深吸一口香烟。继而,又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郑重其事道,你很高。吐出的烟雾全都扑在他的脸上。

跟完活动,立刻回家赶稿子。
她极讨厌写这种文章。她一直认为文字是有灵性的生命,而非供人驱使、枯燥索然的组成一篇空洞无物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写这种文章在她看来简直等同浪费生命。所以她的文字极尽锋利,幸福时美妙奇异如同置身天堂,转身便坠入地狱,黑暗无光将自己活埋。她似乎也一直活在这两种极端,从没有中间状态。
无非是报道盛况。她边写边嗤鼻。电脑旁摆着吃过的巧克力包装袋。几本书页已经卷边的旧书籍。存满烟蒂的烟灰缸。装了半杯冷水的杯子。
写好稿子后,漫不经心再翻看一遍带回来的活动照片,防止记忆错漏。
他的手指有烟草的味道。她毫不刻意便想起他。
她一直生活的不动声色,在鱼龙混杂的人群里冷静理智的做一个观察者。吵架的情侣走路眼神会看向相反的地方,即使可能还牵着彼此的手。常年夫妻走路,大都不会搂腰。刚愎自用的男子走路很轻慢。自恋的人脸上神色都同样冷清。她最喜欢观察的是各式各样的手指。有的人手指滚圆,塞满油脂。有的人指尖闪亮,水钻妖冶。有的人手指短小,瘦骨如柴。有的人手指修长有力,极有美感。他的手指就属于这一种。她最喜欢的一种,修长有力,富有设计感。
正想的发愣,电话突然响起。一个陌生的号码。
她没有朋友,生活圈子极其狭窄,平时除了几个人会打电话跟她说一些工作的事情,没有人会打电话给她。
颇为疑惑的接通。电话那头响起他明快的声音。
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她甚觉惊讶,声调不自觉扬了上去。
他只是一味的笑,不说话。
这个问题很好笑吗。她被他的笑声弄得很是不解。
不,你的声调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很可爱。他的语气像秋日旭阳。
可爱,很久没有人这样形容过她。她活得太坚硬,用坚实的铜墙铁壁将自己层层防御。她不允许任何人观看自己的软弱。她封闭太久,内心阴暗潮湿,锈迹斑斑。而他,却另辟蹊径,如此迅速且精准的抵达并窥视到她最隐秘的角落。
之后,他们聊了近一个小时。她很久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她说,那晚她把她一年的话都讲完了。挂电话的时候,她又问他怎么知道她的号码。他想了一会儿,认真答道,真的想找到一个人,不会太难。
他说,明天下午六点,我在画展楼下的咖啡厅里等你。

下午六点,她来到咖啡厅。隔着透明的落地窗,看见他已经在靠窗的位子等着。
她推开门,径直朝他走去。从第一次他发现了走廊尽头的她时,她就感知到,这一切都是注定。好像两人之间前世就已经画好一条轨迹,她在尽头,只等他来寻。她就像一个被放在竹子编织的篮筐里顺流而下的婴儿,他的出现,就是为了来到河边抱出漂荡已久的她,将她安放。
她穿一件白色男式衬衫,下面一条宽松牛仔裤,裤子因为洗的太旧有些发白,她近乎固执并没有任何理由的喜欢这些古老破旧的颜色。头发尾端有些毛躁。眸子清亮。肤色因长期吸烟略显粗糙。无妆,简单干净。不像约会,不像应酬,像是正在家里看电视时接到老友电话,于是即刻素雅出门,毫不费心。
自觉坐在他对面,没有寒暄,没有客套,甚至不用他开口说“坐”。
你过得好吗?他开口道。一场没有开始的谈话,单刀直入,仿佛多年未见的相识。
他的手指沿着白色瓷杯的边缘游走。
过得好吗。她低头微笑。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回答呢。她在生活中颠沛流离,吃尽苦头。变得难以信任。可一旦信任便防备全无,挖心掏肺恨不得将自己全部捧给对方。她像一朵流浪的野蔷薇,使命般生于枝头,谢于泥土。她的身体里隐藏着一头野兽,隐没在丛林间,于无人的月夜横冲直撞,茹毛饮血。
我好像早就认识你。不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