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推动人类文明进程所发挥的划时代的巨大作用举世公认。作为相对开放、自由、平等的现代化公众信息平台,它向全世界几乎所有人提供的这一快速、高效、及时、大范围的信息交流与互动服务,极大的影响和改变了当代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人们现在的生活、工作、学习、休闲乃至于思想、行为、观念等,无不打上深深的互联网印记,呈现出崭新的、空前活跃的、具有极鲜明特色的时代特征。
由于有了互联网,因而也就有了千千万万个应运而生的、可以让人们自由发布信息、自由发表意见、自由展示自己精神产品的地方——网络论坛。论坛的出现,不知圆了多少人的话语梦、作家梦、画家梦、摄影家梦、作曲家梦以及形形色色的这样梦那样梦。仅就人人都可以在论坛上写文章、发帖子这一点来说,互联网的的确确带给人们太多从来没有过的兴奋感、冲动感、成就感和满足感了。它终于使“人人都能够当作家”这句曾经只能当作永远不能够实现的梦想来对待的玩笑话,奇迹般地成为了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做到的活生生的现实。单凭这一点,多少人都会对互联网或者对各种各样的网络论坛从内心深处爱之欲狂、感恩不尽!
一方面是几乎所有人都可以在接受法律和道德约束的前提下无偿的、随心所欲的发表自己各种各样的文章作品,另一方面则是所有人也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无偿浏览、下载、收藏和使用他人发表的作品。浏览和收藏都无可厚非。文章发表出来就是要让大家浏览、欣赏、喜欢的。我自己在网上读到一篇好的文章,只要我对它的文笔、观点或学术史料价值感兴趣,我也会把它下载到我的硬盘里,留待以后慢慢欣赏或参考借鉴。但是,未经本人同意、甚至在本人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便把别人的作品偷偷拿过来,换上自己的名字、当作自己的作品再拿去发表,这就涉及到一个剽窃他人精神产品、侵犯他人著作权这一严肃而古老话题了。
“剽窃”二字对于喜欢读书看报的人们来说实在是太不陌生了。在互联网尚未问世、传统媒体一度大行其道的漫长岁月里,人们常常会在各种各样的书报杂志上见到过这两个字熟悉的身影。在传统媒体上搞剽窃,主要是有一个极具诱惑力的东西——稿酬,也就是钱在从中作祟。由于有利可图,所以相当数量的一些人也就不顾什么体面、斯文、道德和法律,一有机会便大试手脚,通过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来获取不义之财。然而事情一旦败露,剽窃者免不了会被媒体讨伐,外带吃上一回足以让他们丢名失利的大官司。特别是在法制观念日益健全的现在,尊重和保护每一个公民合法的著作权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高度重视。而且在传统媒体上对著作权的认定以及对剽窃行为取证都比较容易,使得现在许多相干剽窃的人一想到需要冒极大的风险还不一定能获得成功时,都不得不改弦更张,气焰有所收敛。
互联网同传统媒体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首先,在互联网上发表作品和浏览作品都相当自由宽松,而且双方的活动都是在匿名中进行的,这就给著作权的认定和剽窃行为的取证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其次,在互联网上发表作品绝大多数都是无利可图——没有稿酬的,这又使得互联网上的剽窃行为很难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与抵制。这样一来,一些人在互联网上剽窃他人作品竟然如入无人之境,为所欲为,毫无顾忌,而且还愈演愈烈,让无数受害者暗暗叫苦不迭。曾经在传统媒体和其他场合被视为神圣的著作权,到了互联网上竟然会变成了一个没人理、没人管的弃儿,一个被人扒光了衣裳扔到大街上任人欺凌、作践、玩弄和占有的裸女,这难道不应该引起所有诚实、正直、善良的人们的高度同情与关注吗?
前段时间,本人也在博客网上建起了一个自己的个人博客《诗华博客》(shihuaboke1231。bokee。com)。从那时开始,我陆陆续续在自己的博客和一些论坛上分别用“清风洗耳”和“烟斗”两个笔名撰写发表了数十篇杂感随笔之类的文章。我的这些文章,虽然水平都不是很高,但仍然受到了不少网友的青睐和好评。其中,所有的文章在西祠论坛都被加了“酷”,《时光无形岁月有痕之二——童趣篇》、《“人微可言”是时代的一大进步》两文都被博客论坛加了“精”,《不妨用平常心看待“春晚”》则被人民网的影视沙龙列入“热帖排行”第三名。自己写的文章能得到大家的认同和喜爱,心里有多高兴就不必细说了。
前一阵子纯属好奇,我用搜索引擎把我的文章标题随意搜索了一下,却让我吃惊的发现,我的一些文章竟然会被一些不相识者擅自拿到别的论坛上冠以“原创”二字以他们自己的名义发表了!首先发现的是,我的《时光无形岁月有痕之三——教育篇》被一个叫“美佳厨艺轩”的网友一字未动的发表到了“青青鸟社区”论坛上,而且还被加了“精”;接着又发现,我的《“人微可言”是时代的一大进步》被一个叫“九月的风”的、估计还颇有些资历的网友作为他的“原创”作品发表到了人民网的“强国论坛”上;前段时间又发现,这篇文章还被一个叫“军军123”的网友也是作为他的“原创”发表到了一个叫“Omynews”的论坛上:更早的时候——2月7日,另一个叫“西门官人”的网友又把我的《我们能否也活得不这么累》以他的名义发表到了“私家车网(bbs。cara)”论坛上……
面对这一情况,我心中涌起的愤慨是难以言喻的?
我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本人精心撰写的成果。这些文章都表达了我本人对一些社会现象进行认真思考后得出的个人结论。既然发表出来,当然希望能让更多的人阅读、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前面提到的那几个网友的做法客观上为这些文章做了宣传,扩大了文章的影响面,也许应该算是件好事。但是,他们在推介这些文章时,冠以他们自己名字的做法又怎么样也难以叫人接受。
我想不通,他们这样做,究竟图的是什么?
是因为喜欢、欣赏这些文章,或者是赞同这些文章中阐述的观点?那怎么没有见到他们像别的网友哪样在帖子的后面跟帖表示呢?
是因为急于求成,纯粹为了追求点击率,但一时又还拿不出像样点的文章来,因而便想到了采用这一既省劲又快捷的古老方法加以补救?那么他们想过没有,这样做合适吗?就不怕迟早总会有穿帮的那一天吗?
很多先贤和伟人都经常教诲我们,做文章者首先得学会做人,学会做一个堂堂正正、光敏
著作权、弃儿、裸女
2027-12-24 0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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