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谢幕了,五十三名全国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让无数观看颁奖晚会的电视观众泪眼模糊,观众的心灵在一次又一次地接受着道德的洗礼。笔者作为其中的一员,心灵在接受洗礼和感化的同时,还有一种幼稚的想法在心中产生,那就是道德的力量能大于法律的力量吗?感化和感动能让我们这个稍微有点麻木的社会道德系统发生触动与裂变吗?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的礼仪之邦,重德、崇德、好德之风延续几千年,历朝历代的帝王们都大力倡导以德治国。我们的国教儒教、道教虽然教义不同,但是讲到最后归根结底还是两个字:道德。因此,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兴亡史可以说是有一半是用道德书写的,历代帝王都崇尚外示儒术、内用黄老的治国方略,以此来安邦治国。究竟道德的力量有多大,笔者作为一介贫民百姓不可知否,笔者所能知道的是道德让人流泪的力量几乎大于一切。
全国道德模范们捧着鲜花、带着掌声谢幕了。历史将永远记住他们,中华民族的道德史上又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我们在以后的岁月里又可以用更多的道德事例去教育我们的后代包括我们自己。中华民族史无前列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道德历史开启了新的一页,为提高国民的道德素质水平营造了新的历史氛围。道德在改变人的意识方面不可否认有其不可忽视的影响与作用。但是,在我们国家民族正在经历着巨大变革的历史时期,在世界逐渐走向大同的时代,在国民的思想意识经受极度诱惑的时代,我们把一切寄托在道德的感化与感召上,试图通过道德的力量来改变人们的行为与意识未免有点太过于相信道德的力量。看看我们生活的现实生活,每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各种让人触目惊心的犯罪现象,我们能将一切寄托在道德的力量上吗?国家权力机关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开展的各类严打行动,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不可谓不大,但各种新的犯罪形式却层出不穷,是否有点越打越多、越打越严重的的味道,无奈之下,有些地区的公安机关不得不发出了对一些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与国民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公安机关缉捕时若反抗予以当场击毙的告示。深层次的原因笔者作为一个凡人说不明白,但笔者相信在现在的社会,道德的力量真的是太微不足道了,真的是太小了。我们提倡通过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来改变国民的道德水准,但我们更多的还应该通过强权、通过国家强制力来改善社会治安状况。以暴治暴的方法虽然不可取,但在社会变革的年代,给国民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最好的办法也许就是通过法律的力量来打击各类犯罪行为,通过法律的力量震慑各类犯罪分子,让想以身试法的人不敢越雷池半步。我们在大力宣传全国道德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的同时,更多的应该开展声势强大的法律宣传工作,让国民真正的知法、懂法,不敢以身试法。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双刃剑,作为百姓我们只是盼望有一个安定、祥和生活环境,至于选择何种治国方式那不是百姓说了算的。现在我们的道德体系也许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的确到了应该改变的时候了。但是,有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道德的力量永远不能大于法律的力量,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因此把改变国人的思想意识寄托在道德的力量上未曾不好,但真正要改变人们的思想意识,在现阶段我们还得将其寄托在法律的力量上,毕竟道德的力量有时太苍白、太无力、太软弱了。再加上人与生俱来的惰性,眼泪只能让人感动一时,而不能感动一世,因此,我们千万不能将道德的力量神话,社会需要的还是法律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