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5月18日报道今年4月10日早上,南京市江宁区的一个小村子失去了往日的宁静,王家的儿媳妇秦玲死在床上,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漂亮的秦玲为人和善开朗,从没有与人结怨,谁会对她下此毒手?警方调查发现,凶手就是她的邻居!他到王家盗窃,被发现后杀人灭口,继而变态地奸尸。睡在其旁边的8岁儿子被惊醒,因为害怕一直不敢睁开眼睛,直到后来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而到起床后,他才模糊地意识到妈妈死了,号啕大哭。
看到这则新闻,不由得想起老家邻居的父亲(邻村)被害一事。十几年前邻居的父亲家里被盗,邻居的父亲也被人杀死。后来大家说,偷那么一点东西根本不值得杀人,偷窃者肯定是熟人,要是生人,下不了这个狠心。据现场勘察,盗窃者都带着蒙面,被害者是把盗贼的蒙面揭下后,惨遭灭口的。
这两起案件的共同点就是熟人作案。熟人比生人还要残忍?好像不可思议,其实很有道理。生人作案即便被发觉,你不认识他,威胁一番,量你也抓不住他什么把柄。罪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报案也没有用,一般警察也不会把这样的盗窃案(包括强奸抢劫等)放在心上。熟人作案就不一样了,你认识他,你越求他放过你,他越不敢放过你,他知道放过你,他就完了。于是就杀人灭口。
上次,我家里失窃,盗贼从窗户进去,拿走了大厅的一个手机。第二天发觉后,妻子说,怎么一点也没有觉察到。我说,幸好没有察觉到,要是察觉到,就危险了。生人作案还好,熟人作案,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经我这么一分析,妻子也觉得后怕,幸亏没有察觉。后来给同事说起这事,同事说,幸亏你们没有察觉,否则真的很危险。
大家都这么认为,并非是向犯罪分子低头,这实在是一种自我保护。要知道,和财物比起来,生命更重要。现在很多学校已经不鼓励学生见义勇为了,也是出于保护学生的目的。
南京这件案件里的那个男孩,之所以没有被杀死,就是孩子假装睡着了。罪犯才没有向他下手。要是罪犯知道孩子醒着,这个孩子肯定没有命了。要知道孩子母亲惨死就是因为认识罪犯呀!
我在《恶因怎能结善果?》提到的杀害岳母的罪犯聂平,最后连妻子的侄女也不放过。很大程度上就是孩子认识聂平,拽着他的腿不让他走!(燕赵都市报》5月15日载了一条新闻《不堪忍受岳母指责疯狂女婿连杀两人》。)
熟人作案很危险,人心隔肚皮,谁知道谁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当务之急,就是教育孩子,不光陌生人敲门不开门,就是给熟人也不要开门,因为熟人也危险,这里面的熟人当包括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