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人,他是黑人,父亲时肯尼亚黑人,母亲是美国白人。父母很早就离婚,他跟着母亲去了印尼。在印尼的时候,除了爱好打架,他还有很多爱好,比如逃学和做白日梦。他曾当着他的小学同学乌托佐说,他想当总统。大家一顿爆笑,有人摸着他的脑袋,看有没有超过40℃。
10岁那年,母亲和继父也离婚了,他和母亲一道回到了美国夏威夷。在当地学校,白人占大多数,他难以融入白人同学的圈子,这份孤独感大家都能体会到。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他吹牛说父亲是非洲王子,借以告诉他的同学,别以为皮肤像抹了白灰就有多了不起。
在这期间,也就是他10岁的时候,他的生父来过学校一次,这是父母离异后他们父子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见面。他的同学知道他的生父并非非洲权贵,这让他想变成穿山甲。
在他还是懵懂少年时,青春期的叛逆是他肤色之外的第二大特征,他总想表现自己非常有激情和活力的一面,于是经常做出各种荒唐事。高中时,他曾一度酗酒、抽大麻。
由于她的外祖母无意间表现出对黑人的不好态度,让他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怀疑,这是一种认同危机,虽然母亲是白人,但没有人把他当白人看。马丁·路德·金博士多年前所说的幸福“期票”——“不论白人还是黑人——都享有不可让渡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还只是幻影。如影随形的自卑向他袭来,他感到难以承受。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他困惑于生命的意义这种终极思考,他不明白这个国家为什么会这样,会以肤色先入为主的评判人,无论他怎么去努力,他难以获得认同,他不清楚这样的生活有何意义。他开始放任自己,不仅整天逃学而且吸毒成瘾,还以其放荡不羁的性格到处拈花惹草。这是一段荒唐的日子,上演了很多愚蠢的故事。他自己这样说: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另外一个人,他是哈佛法学博士(1991年)。在哈佛毕业前一年(也就是1990年的2月),他当选为全美最具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主编,在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这是一名学生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在今天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有四人曾经担任该杂志编辑一职,但他们都无缘主编这一殊荣。媒体对他的关注始于此时,这个“在政治上略有前途”的人,开始成为报社记者镜头捕捉的对象。
他风度翩翩,才情俱佳。他出书写传样样拿手。他在1995年写的《父亲留下来的梦想:种族与传统的故事》虽然刚开始绝大部美国人没看过,但几年后竟然脱销,甚至到了2004年,这本书的第一版仍受追捧,在eBay上的竞价达到了惊人的255美元(约合人民币1740元)。
1996年,他35岁时,属于他的一段辉煌的人生才真正开始。首先他以大幅优势赢得伊利诺伊州参议员选举,两年后取得连任,并于2002年起向该州在美国参院的议席发起进攻。由于他在竞选中的突出表现,他被民主党指定为全国代表大会的“基调演讲”人。出任“基调演讲”的人,通常被认定为是党内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1988年克林顿曾做过“基调演讲”,并在1992年成功入主白宫。他在演讲中旁征博引,展现了他无与伦比的演讲天赋,让在场的5000听众多次起立鼓掌,为他欢呼。
3个月后,他没费什么功夫就以70%的高票力挫共和党艾伦·吉斯当选为联邦参议员,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五位,同时又是第三位普选产生的非洲裔联邦参议员,也是当时国会中唯一一位非洲裔参议员。这次成功对他很重要,夯实了他继续前进的基石。
他善于讲故事,如同房地产需要美轮美奂的广告词一样,他觉得要想成功,就要对外输出自己的独特品味。于是他的第二本书《无畏的希望:重申美国梦》在2006年出版了。这次,他的书获得了空前的关注和成功,创造的售书速度也克林顿都自叹弗如。这本书对他很重要,因为在这书中,他不但用流畅的文笔清晰的定义了他变革者的公共形象,而且用自身经历成功的输出了一个理念:分裂的国家可以融合。时代周刊刊登了《无畏的希望》的选段,并把他刊登为封面人物,甚至预言他将有可能成为下一任总统。
时代周刊真是先知先觉。他先是终结了政坛根深叶茂的希拉里的女总统梦,而后又把共和党越战英雄麦凯恩拉下了水,荣任美国首位黑人总统。
还有一个人,他获得了全球所有人都很羡慕的一份工作。虽然,他上班的第一天,也就是2009年1月20日,他没有干什么实事,但却获得了亿万人的欢呼,许多人都翘首以待,希望他能像《2012》中那个美国黑人总统,指引大家走出历史罕见的金融危机的泥坑。他也慷慨陈词,高呼改变历史的时刻到了。
然而,在他上任100天的时候,他的许多承诺,如他在飞机上的谈话,并没有实现,毕竟他面对的是一个烂摊子。还好他没有失去信心,他的目光如炬,仍然那么坚定执着。
而后,他受到了挪威诺贝尔委员会的青睐,就因为他那句我们会加速核裁军的。此举证明金融危机中备受推崇的“多做事少说话”职场生存法则不见得完全正确。尽管很多人认为他不配此奖,但他从来不缺乏勇气,因为他就是靠那句“Yes,wecan”夺得目前的职位的。他说:我虽然有点惭愧,但我会看成这是对我行动的召唤。
没有人怀疑他的经营能力,“公司营业额”在第三季度增长3.5%就是他创造的,他的前任只有1.4%。但是,经济即使好转,但“公司”中还有很多人没有饭吃。对外交流上,也没有什么重大进展。他的某些行为也让人反感,据说他一年打高尔夫耗费的时间比他前任8年的还多。因此他的支持率一年就跌到了51%,这是几十年来从来没有的情况。上任时,他说:“我们有信心改变”,而现在则显得相当低调:“变革相当艰难”,多少有些许无奈。
这么三个人,也许你已经看出来了,他是同一个人:贝拉克钒掳吐怼?
小时候乃至大学之前的奥巴马,你看不出他有任何能做总统的潜质,他是一个十足问题少年,幸亏教育改变了他。所以说,小混混的最高境界就是,该玩的时候就要玩,人只有一个童年;该学习的时候就要发力,很多时候,人只有一次改变人生的机会。
35岁之前的奥巴马,尽管是青年才俊,但运气似乎不太好,大学毕业后在穷人社区工作年薪仅1.3万美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