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确实让人搞不懂,比方说,物价问题,许多关系到百姓日常生活的物资价格,关系到群众基本生活的必需品价格,上涨时都如离弦之箭,是来得又快、涨得又猛,并且是还理由十足。而其一旦涨了之后,就如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再下降是万万不可能的。这些年,小到柴米油盐酱醋茶,大到教育、住房、医疗费,都是只见上涨不见降。只不过近两年比过去涨价最大的不同是:过去涨价绝大部分都是闷声不响地、在老百姓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说涨就涨。现在有些商品的涨价则要走一个听证的程序,开一个涨价听证会。但是,无论参与听证的代表意见如何?一般情况下,提出涨价的单位都是按照既定方针涨价的。所以坊间普遍认为,听证会是“逢听必涨”。老百姓的腰包就在这种“逢听必涨”的怪圈中不断地瘦身。尽管民间议论纷纷,尽管百姓强烈不满,但是我们的物价就是在这种议论和不满中不断地上扬、不断地坚挺。《工人日报》的这条消息又一次证明了这个定理。
去(2008)年底,甘肃省兰州市供暖价格在市民的反对声中大幅提高。如今,燃煤价格频频“跳水”,供暖价格再度面临民意考问。有市民呼吁,不妨召开一次“纯粹”的降价听证会,打破“逢听必涨”的怪圈。(07月20日《工人日报》)
燃煤价格上涨时,供暖价格随之水涨船高,燃煤价格频频“跳水”时,供暖价格却不见下降,则并且还在变着法子上涨。新闻中说:“7月8日,兰州市物价局发布消息称,今年下半年,将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细则。”而这个二次转换供热收费被市民认为就是一种变相涨价行为。在这个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细则中,老百姓双一次扮演了俎上鱼肉的角色,又成了一个等待挨宰的羔羊。尽管“有市民呼吁,不妨召开一次‘纯粹’的降价听证会,打破‘逢听必涨’的怪圈”。但是极大的可能是这个呼吁又会随风飘散,没有人听取,没有人搭理,更没有人行动。
退一万步说,即使有人响应,组织一次听证会,听证的结果恐怕也是降价不可能,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细则出台得很及时、很合理、很有必要等等。记得笔者所在地的自来水几次涨价时都召开过听证会。但是,每一次那些参会听证代表的产生都是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决定的,他们大多不是来自于自来水公司及其主管部门员工的家属、就是来自于与自来水公司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单位。偶尔有个别人与自来水公司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什么瓜葛,但是,在事前自来水公司都与之进行了“沟通”,达成了“共识”,在听证会上也是力主涨价。结果,每一次的听证会都是“圆满成功”,都是价格上涨,都是百姓多掏腰包。
所以,价格听证会基本上是哪个单位、哪个公司决定涨价时的一道程序,是他们打着民意的幌子,让涨价合法化,让涨价“民意性”的一个道具。所以,要涨价一个听证会就定下来了。但是,当群众要求降价也开一个听证会时,却没有人会理会,没有人响应。
应该说,物价问题、特别是那些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基本生产资料的价格,都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关系到社会民生的和谐安康。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群众的事情无小事”,的要求。政府及其官员对于群众的呼声应该认真倾听,对于群众的要求应该切实解决。兰州市的市民要求就供暖价格下降举行听证会,这是个并不过分的诉求,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是尽量满足,以把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落到实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即使是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供暖价格由市场决定性,那么当燃煤价格上涨时,供暖价格随之水涨船高是合理的,而现在燃煤价格是一降再降,供暖价格随之下落也是完全应该的。而且现在燃煤价格频频“跳水”已经是明摆在那里,还只涨不跌的除了有人故意托市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而如果政府部门只给利益集团服务,成为利益集团的仆从,那还怎么能够让人相信它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