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几个在琴行工作的朋友。过了一段时间他们打电话说有演出,要我过去捧个场。要我准备几首歌当助阵嘉宾。当时我也没有太在意,随便挑了几首以前唱了的歌就过去了。


去了才知道他们组建了一个乐队。名字就叫迷影。
他们的演出现场舞台很简陋,是在一个超市的大门前随便放了几张毯子,上面摆放着架子鼓和键盘琴还有几个话筒支架,几个大大小小的音箱凌乱地置放在地上,灯光是橘黄色的,很暗很暗……
超市大门前放着很多的啤酒坐,前来观看他们演出的人也零零散散地坐下,我选择了一个靠边很暗的地方,但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台下和台上。要了一罐啤酒点燃一支烟。


这时他们上台了,五个很年轻也很阳光的大男孩出现在了人们的眼前,很多观众都在尖叫着,他们的衣服裤子都很破烂,都是很宽大的T恤,上面印着一个很大的骷髅,下身是一件很破烂的牛仔裤……
他们长的都很帅气,身体很消瘦,似乎风一吹起就会颤抖的那种瘦小,头发也很长,记得上次见面时他的头发是扎起来的,他尤其显的消瘦。一个是光头,其余的几个人都留着韩式长发,都很长但又很稀。


他们都很热情地跟前来的人打招呼,问好。
我发现主唱阿毛一直都在抽烟,每一口都很猛的吸着,一口接着一口,全部都吞下,然后看起来很享受地吐出。由于光线很暗,我看不见他们的脸,他纤细的手指在很熟练地弹掉烟灰,一明一灭的烟头划破夜空,仍掉烟头,阿毛说:“谢谢你们,我们是迷影乐队。”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的声音这样有磁力,粗旷且沧桑,竟然是我的眼前一个这样消瘦的孩子讲出来的。
他们的歌都很有难度,第一首就是唐朝乐队的《梦回唐朝》。还有信乐团的《离歌》,《天高地厚》和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汪峰的《在雨中》……


还有几首歌是他们自己作词作曲的,乐器味都很浓重,都是重金属,清晰而繁重的鼓点振彻全场。在繁重的鼓点声,或急或缓的电吉他,贝司与电子琴的伴凑下我完成了我的新歌《风筝》。
掌声很响亮,我有许多的满足感,这次与迷影的合作很成功,他们的演出也很成功。


事后听很多的朋友说:他们很喜欢迷影,和他们的歌。尤其是主唱阿毛,阿毛会给他们很多的遐想与惊喜。
后来与迷影合作了很多次,而且每一次都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