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2006年8月11日发生的“商贩杀害城管队员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崔英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城管制度在我国已有10年的历史了。据媒体报道,“我国城管队伍产生的直接原因是缓解众多‘大盖帽’扰民,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变多部门多头执法为单一部门单独执法。”而在这10年当中,出没在街头的小商贩们与城管队员之间的矛盾从未间断过。我们的城市规划没有给小商贩留出过足够的生存空间,小商贩们要生存,执法的城管们却要将他们统统取缔。在与城管的斗争中,小商贩们的权利经常被执法城管手中的权力“强奸”。
曾在网上看到这样的图片(报道):一位卖红薯的老人坐在墙角默默的哭泣,他面前的三轮车被城管剪断了链子;一个农妇在与城管纠缠时被踢破了内脏,后因救治无效死亡;一位老妈妈捧着被城管砸烂的西瓜泪流满面……
在我生活的这座城市里,也多次目睹了小商贩们看到城管时的惊慌失措和城管的暴行:城管的执法车一出现,正在做生意的商贩们便慌忙收拾东西四散躲避,跑的慢的被城管抓住破口大骂,继而踢翻了摊子,没收了车子。
在“商贩杀害城管队员案”中,崔英杰为了保住前天刚买的三轮车,曾跪在地上向执法城管苦苦的哀求,然而,他的三轮车最终还是沦为了城管们手中的“战利品”。
小商贩们跟农民工一样是我们这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由于找不到更好的谋生方法,为了生存,无奈之下,他们才选择了这种充满辛酸和苦楚的生存方式。而我们的制度却要求执法城管将小商贩们赖以生存的饭碗砸烂,剥夺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当一种制度与人的生存权对立起来的时候,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是否应该对管理的不当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了?
2007年4月16日下午,CCTV1的《东方时空》节目向广大观众展示了一项名为“街边摊是否应该被封杀?”的调查。在调查中,约70%的市民认为街边摊不会妨碍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他们表示,街边摊能给他们的生活提供更为方便和廉价的服务。绝大部分市民认为街边摊的存在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因为这不仅解决了一些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还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还有市民认为,街边摊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不应该被取缔。另外,节目中还报道,在其他国家,街边摊也大量存在,而且得到了有序的管理。例如,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街边摊只由交通警察负责管理,而不是专门的城管。
“崔英杰案”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城管制度合理性、科学性的关注和思考,并且呼吁对街边小商贩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我们期待着城管制度的改良及和谐“城管——商贩”关系的早日构建。
本文写于2007年4月17日